红网麻阳县分站3月9日讯(通讯员 朱阳 欧俊华 刘瑞璇)近日,笔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传来喜讯,湖南省怀化市麻阳县检察院办理的“傅某某等2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
犯罪嫌疑人傅某、傅某某因欲承包麻阳县汽车站新址项目土方工程,先后四次召集组织本县高村镇大塘村村民百余人采取筑人墙车墙等方式阻工,导致施工方工程车辆无法进场施工,造成工程延期,务工损失近十余万元,2016年4月,犯罪嫌疑人傅某等人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麻阳县检察院接到犯罪嫌疑人家属变更强制措施申请后,及时调查取证,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归纳梳理案件核心矛盾、疏导化解犯罪嫌疑人负面情绪、听取了解被害方意见建议等多种方式促使矛盾平息,并建议办案机关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得到办案机关采纳。傅某等人被释放后思想上发生了重大转变,从不理解不配合到主动协助该项目的建设, 保证了该土石方工程圆满完工。
此外,该院检察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断延伸检察职能,主动深入大塘村开展法律宣讲,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号召他们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该院主动介入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的做法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来源:红网
作者:朱阳 欧俊华 刘瑞璇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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