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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2家企业列入省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检查对象

来源:红网 作者:聂千川 王明锋 编辑:于佳丽 2017-03-10 11: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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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分站3月10日讯(分站记者 聂千川 通讯员 王明锋)醴陵市荣华烟花鞭炮厂、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列为湖南省安全生产2017年度行政检查对象。9日,记者从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得以上消息。

  此次被列入湖南省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检查的企业是从湖南省重点检查单位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企业被列入行政检查名单,并不代表其安全生产情况不好。”株洲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纳入年度行政检查的企业,其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保障的行政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每年应有1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行政检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应进行全面检查,非高危工贸企业每年应不少于1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每年应不少于2次,非煤矿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生产单位每年应2-4次。职业安全健康对用人单位每年进行2次行政检查,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频次按有关行业企业检查频次标准执行。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配备及其履行法定职责形成的记录或文书、台账和有关档案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配套制度、操作规程建立以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考核组织建立、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公开与奖惩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措施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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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聂千川 王明锋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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