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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法院:多年案件一朝结

来源:红网 作者:龙艳君 杨昭 编辑:于佳丽 2017-03-14 10: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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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锦旗。

  红网凤凰县分站3月14日讯(通讯员 龙艳君 杨昭)近日,一名申请执行人将一面印有“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执法为公,服务为民”的锦旗送到湖南省凤凰县人民法院表达谢意。“非常感谢张法官对我的案子那么认真、负责,时间过了这么久,原本以为没什么希望了,没想到最后竟然还能拿到这笔钱,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申请执行人吴某某激动地说道。

  2008年,原告吴某某丈夫麻某福在为被告刘某某、麻某玉修建房屋时从架子上摔下致残并治疗无效死亡,同年12月,原告吴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凤凰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08)凤民初字第3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刘某某、麻某玉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53456.4元,两被执行人已赔偿申请执行人16720元,余下部分两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的规定时间内没有履行判决内容,案件遂移交城郊人民法院执行。经调查核实,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两被执行人一直外出务工,致使该案只能按中止执行处理。2014年2月,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凤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经调查核实后恢复立案,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刘某某银行账户存款40000元。2016年,该院执行局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的土地被政府征收,将会有一笔土地补偿款,执行法官便积极联系当地政府,提前对预付款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经过近一年多的漫长等待,2017年2月16日凤凰法院依法对汇入土地补偿款的账户进行强制扣划,近9年之久的案件终于执行结案。

  凤凰法院始终坚持贯彻“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加强对老案、积案的执行力度,制定了不定期批量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机制,积极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不断提高执行效率,让被执行人财产无所遁形,切实做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让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来源:红网

作者:龙艳君 杨昭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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