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芷江3月15日讯(通讯员 周育兰)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湖南芷江五旬男子朱某持刀将他人砍成轻伤。2017年1月22日经芷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鉴于被害人在本案中亦存在一定过错,3月12日,法院对朱某犯故意伤害罪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朱某与前妻离婚后,与小自己20岁的王某结婚。2016年11月25日21时许,朱某打电话联系王某,发现王某电话无法接通。因担心王某安全,朱某连夜租车从外地赶到芷江家中查看,发现家里防盗门被反锁,敲门几分钟后,王某才开门。进门后,朱某发现王某与一陌生男子(刘某)在家里,刘某神色慌张,且未穿鞋袜。
朱某认为刘某与王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找刘某赔偿损失,还叫别人来帮忙拉住刘某。刘某见状,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刀便往客厅外跑,朱某便从厨房拿起一把菜刀追赶。在二楼楼梯间的平台处,朱某追上了刘某,并用菜刀将刘某的背部、腰部及双手砍伤。经鉴定,刘某的伤情构成轻伤。
来源:红网
作者:周育兰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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