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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对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讯问现场进行监督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罗倩妮 彭雅愉 编辑:王津 2017-03-17 17: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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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分站3月17日讯(分站记者 龙琦 通讯员 罗倩妮 彭雅愉)“检察院的讯问文明规范,也很人性化。”3月14日,人民监督员袁海军在现场监督完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的一起自侦案件讯问后说道。

  案件承办人首先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该案的相关事实证据以及法律依据。讯问开始后,承办人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人民监督员将全程监督讯问。人民监督员认真监督了讯问全过程,并就承办人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及其他侵害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事项进行了重点监督。

  “我们参与监督,既增加了执法透明度,又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袁海军说,通过监督,他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流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为促进规范文明执法,切实加强外部监督,天元区检察院不断对人民监督员制度进行探索。完善相关备案制度,对于自侦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决定、自侦案件侦查终结后的撤案或移送审查起诉、自侦案件判决的生效等事项,业务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有关文书送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备案。同时,建立旁听讯(询)问制。人民监督员在履职过程中,可以旁听办案人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听取有关人员陈述及律师的意见。还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

  2016年,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务听证、检务评议共20次,召开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座谈会2次,寄送检察工作资料1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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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琦 罗倩妮 彭雅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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