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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出台“二十一条禁令”强化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

来源:红网 作者:彭牡 胡锡德 编辑:唐韵 2017-03-20 17: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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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双峰县分站3月20日讯(分站记者 彭牡 通讯员 胡锡德)3月20日,湖南省双峰县纪委为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省市有关精神,结合双峰实际,进一步增强换届纪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定下发了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二十一条禁令”。

  “二十一条禁令”的内容包括:1.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2.严禁以同学、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的名义,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或委托、授意中间人搞联谊活动;3.严禁向选举人赠送现金、会员卡、有价证券、购物卡、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或烟、酒等进行拉票;4.严禁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5.严禁采取打电话、发短信、发微信或当面拜访等各种方式进行拉票;6.严禁为选举人缴纳各种保险、数字电视费、水电费、电话费等各种费用进行拉票;7.严禁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级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义务,或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方式进行拉票;8.严禁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9.严禁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或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进行舞弊活动;10.严禁收受他人贿赂,接受有拉票意图的吃请、娱乐等消费活动;11.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12.严禁利用短信、微信、信件、传单、网络等形式编造、传播谣言,扰乱换届选举工作;13.严禁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破坏换届选举工作; 14.严禁利用宗族、宗派、宗教和黑恶势力破坏、干扰换届选举工作;15.严禁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或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碍选举人的民主权利;16.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煽动党员群众上访、闹事,采取伪造选票、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妨碍换届选举工作;17.严禁对检举、控告换届选举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18.严禁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19.严禁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以任何名义干扰换届选举工作;20.严禁换届后不交印章、不交帐本、不交档案、不交事务等行为;21.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来源:红网

作者:彭牡 胡锡德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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