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19日讯(通讯员 贺加贝 何文 记者 郭云飞)3月16日,益阳市资阳区纪委收到新桥河镇纪委对该镇村干部卜某纪律处分落实到位的书面报告。去年12月,区纪委对违反廉洁纪律的卜某作出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决定,但在回访督查中发现,这一纪律处分没有及时到位,于是向新桥河镇纪委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在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的同时,资阳区纪委抓好处分决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杜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打白条”“打折扣”,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今年2月底开始,区纪委组织2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区去年来办结的125件案件执纪情况进行了督查。
回访督查工作主要采取“七查七看”的方式进行。即查会议记录,看处分决定是否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宣布;查组织人事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按时归档;查工资变动审批表,看职级和工资待遇是否按规定降低;查干部任免情况表,看在受处分期限内是否有违规提拔晋级的问题;查年度考核审批表,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确定等次;查教育回访记录,看对受处分人员是否进行了教育回访;查解除处分情况,看处分期满后是否及时解除处分、恢复党员权利。
在此次督查中,资阳区纪委检查组发现有9个单位未按有关规定要求执纪到位,如未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受处分人员档案管理不规范等。检查组除当场一针见血进行问题反馈外,还同步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将督查及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对执行处分决定拖拉或不办理的,追究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和当事人责任。目前,9个单位均已如期整改到位,区纪委对其中3个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问责。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郭云飞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