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西3月2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吴和健)路遇长得可爱的小学生,不管认不认识,就去拦截,吉首“白手套男”的行为,显然是可怕的。但另一个可怕之处是,这起事件被网友渲染放大后发布到网上,引发当地学生家长恐慌。
这一切的后果是:“白手套男”被行政拘留10日。
“白手套男”的行为所制造的恐慌,和网民所制造的恐慌,到底哪个更可怕,似乎难有定论,但这起事件背后,值得深思的东西还有很多……
日前,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一7岁男孩放学后被一名戴白手套男子拦截。之后,此事被人发到网上,在当地广泛传播,并引发家长不安。3月21日,吉首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白手套男”的行为引起众多学生家长恐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嫌疑人吴某因寻衅滋事的行为,被行政拘留十日。
法学专家表示,虽然“白手套男”的行为对小男孩造成了一定危害,但网友编发带有渲染和臆猜性质的信息,引发了社会恐慌,二者应予区别并慎重处理。
“白手套男”拦截学生被传上网
民警介绍,3月16日下午5时许,吉首市乾州某小学一名7岁男生小明(化名)放学回家。经过古城公交站过马路时,一名身穿冲锋衣、戴白手套的陌生男子突然拦在他前面。小明准备闪身绕过去时,该男子继续拦着他,并伸开双手抱住他,劝说他跟自己往反方向走。
“放开我,我不认识你。”受到惊吓后,小明大声喊叫并极力挣脱了该男子的双手。一名路过的女子见状,将小明拉到身边,男子才离去。有人拍下男子离去时的背影,并配上文字发布到网上。还有人在朋友圈称,“白手套男”并非只是拦截过小明,有人在其他地方也见到过该男子的异常行为。
“这人真的好恐怖,先是在我们周围转圈,然后走近拍我们……”当地市民提供的一条“还记得我这条朋友圈吗”的图文消息,曾于16日当天夜间在许多家长的朋友圈中传播,引发家长的担忧。内容包括“白手套男”的背影图片,以及小明学校内部群的安全提醒信息。
3月17日,小明的老师了解情况后,曾带着小明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嫌疑人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
3月21日,吉首市乾州派出所民警证实,“白手套男”拦截小男孩的照片被发到朋友圈后,引起许多家长的担心,也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恐慌。为此,他们展开了24小时不间断摸排侦查。事发第三天,民警在一出租屋内找到“白手套男”吴某,后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民警了解到,吴某平时在乾州古城周边活动,无正当工作。自从与妻子离婚后,吴某心理上产生了一定的缺陷。3月16日下午无故拦住小男孩,是看到小男孩长相可爱,就想逗孩子玩且并无恶意。对于为何总是戴着一副白手套,吴某解释称自己偶尔会教学生打拳,戴手套是对手部的一种保护,长期以来就习惯了戴手套。
民警介绍,在与吴某的交流中,他们确定吴某精神并无异常,尿液检测也呈阴性,并无吸毒行为。鉴于吴某的行为引起众多学生家长的恐慌,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嫌疑人吴某因寻衅滋事的行为,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专家观点
“是否构成违法行为有待商榷”
3月21日,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永红表示,“白手套男”拦截小孩的行为本身并没有导致社会恐慌,社会恐慌是网络消息的传播造成的,这两者要正确区分和评价。在该起事件中,网络传播的信息有一定的渲染和臆猜,且信息的内容并非“白手套男”本人编发,但由此产生的后果却全部归咎于“白手套男”,并对其给予行政处罚,这样的做法有待商榷。
张永红说,“白手套男”拦截小孩的行为对小孩确实产生了直接危害,但这种危害程度是否达到运用法律来进行处罚的程度,他认为应当慎重处理。“我个人认为这只是一种‘社会不当行为’,还不至于构成‘违法行为’。”
张永红表示,小男孩及其监护人有权对“白手套男”提出损害赔偿,“白手套男”也有权对公安机关的处罚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同时,公安机关对散布网络不实消息的行为也应当作出处理。记者吴和健
来源:红网
作者:吴和健
编辑:夏君香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