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22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张家界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8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永定区尹家溪镇莫家岗村村主任覃遵润违纪案。2013年,覃遵润在担任永定区尹家溪镇莫家岗村党支部副书记、村秘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5名危房改造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1000元;截留上级下拨的危房改造资金1000元用于本人亲属房屋修缮加固;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领取危房改造资金7000元用于自己的房屋修缮加固。2016年11月,覃遵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永定区罗塔坪乡原罗塔村党支部书记胡冬初违纪案。2009年至2015年,胡冬初在担任永定区罗塔坪乡原罗塔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每年通过多报自家公益林林地面积,违规套取国家补偿资金共计22542元。2016年12月,胡冬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武陵源区原索溪镇文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赵金平,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兼村出纳张秋翠,村委委员毛善兵违纪案。2012年,赵金平、张秋翠、毛善兵三人在分别担任原索溪镇文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和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村出纳,村委委员期间,三人共同商量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手段私设“小金库”共计65500元,用于支付该村的烟、酒及餐费等接待费支出。2016年8月,赵金平、张秋翠、毛善兵三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慈利县东岳观镇农口党支部书记卓志延违纪案。2014年至2015年,卓志延在担任慈利县东岳观镇林业站站长期间,该站违规收取该镇15个村的“育林基金”共计46310元。2017年1月,卓志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慈利县高峰乡副科级干部、高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兼)张春利违纪案。2012年、2016年,张春利在兼任高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两次利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机会,收受高山村多名村民(非亲属)的礼金共计22040元;2012年、2013年,张春利等高山村村干部从本村扶贫对象处收回扶贫资金共计56300元,其中,有36320元没有入村账,并用于送礼等开支;2013年7月—2016年2月,张春利等高山村村干部套取资金共计145800元,其中给有关单位和个人支付64000元,余款用于处理张春利经手的开餐费、租车费等支出。2016年12月,张春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6、慈利县高峰乡华山村(后与高山村合并)临时党支部副书记、临时工作委员会主任罗付庭违纪案。2012年、2013年,罗付庭在担任慈利县高峰乡原高山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期间,先后两次从本村扶贫对象处收回扶贫资金共计44000元。其中,有26520元没有入村账,用于本村烤烟户和其他人员旅游等开支;2013年7月—2016年2月,罗付庭等人先后多次虚列开支从村账套取资金共计145800元,交给该村主要负责人张春利用于处理有关费用。2016年12月,罗付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桑植县空壳树乡罗家坪村党支部原书记肖云荣违纪案。2015年10月,肖云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空壳树乡分配给罗家坪村的一个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指标,私自以其女儿彭肖潇(非农业家庭户口)的名义申报。2015年12月,肖云荣获得危房改造资金25000元,但实际未建房。2016年11月,肖云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8、桑植县芙蓉桥白族乡下坪村临时党支部原副书记王贞波违纪案。2015年1月,王贞波在担任桑植县芙蓉桥白族乡原唐家山村(后与下坪村合并)党支部书记期间,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手中取得“一卡通”存折,取得现金26500元。其中,危房改造资金25000元、低保资金1500元。之后,王贞波隐瞒事实真相,谎称危房改造资金仅为10000元,仅向危房改造户亲属交付现金11500元,将15000元据为己有。2016年12月,王贞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