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分站3月24日讯(分站记者 龙琦 通讯员 彭晚华)3月23日,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查获一起大型货车司机醉驾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将面临终生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
当天晚上19时左右,直属交警大队民警在荷塘区红旗中路上开展集中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会战”行动时,一辆挂着湘B牌照的大货车由南往北驶来,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该货车司机满面红光,下车时躲躲闪闪,执勤民警走到他身边时,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货车司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02毫克,已涉嫌醉酒驾驶。
货车司机起初并不承认自己喝过酒,面对酒精测试结果,才承认自己刚在高速服务区喝过酒。“没想到晚上还有交警查车。”该货车驾驶员想到自己丢失的“饭碗”,后悔不已。随后,民警将大货车司机带至医院提取血样。
直属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要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再驾驶营运机动车。
为此,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要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彭晚华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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