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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来源:红网 作者:李文琼 编辑:王津 2017-03-24 1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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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至23日,湘乡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红网湘乡市分站3月24日讯(分站记者 李文琼)22日至23日,湘乡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许生、陈钧武、肖铁强、王红阳、赵玲瑜等34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俊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赏玲,市委常委、副市长曾利民,副市长袁钢赤、崔勇、侯爱萍列席会议。会议由赵叶惠、陈钧武、王红阳、肖铁强先后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湘乡市教育专项资金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细化方案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按照人大教育评议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加强市教育局人、财、物的支配权,2016年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细化规范有序,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强化预算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严格按计划安排的项目,合理使用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合格学校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学校基础设施逐步改善,教育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但还存在教育专项资金逐年减少、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缓慢等问题。会议要求,各部门要继续重视、支持、关注、推动教育健康发展。今后教育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要坚持注重提质升级、突出重点、优化配置、强化绩效的原则。要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安排项目,合理使用资金。要加大教育专项资金的征管力度,相关部门要确保应征尽征、足额计提,要积极向上级争取教育建设资金投入,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城区学校建设、公办幼儿园及教师周转房建设等工作。要做好上级投入的教育建设资金和本级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草案)的议案》的报告。会议认为,“六五”普法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普法载体,拓展普法阵地,全社会法治观念有所增强,社会治理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对法治宣传教育的认识不够深入、普法与法治实践的结合程度不够紧密等问题和不足。会议要求,一要形成共识。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市普法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和建立组织、协调、督促引导的普法工作机制,加大地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考核力度;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发挥普法的主体作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二要突出重点。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办法;要将法治教育列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多层次、多类别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三要注重实效。要积极探索普法工作的新理念、新方法、新途径,“按需施教”,实行考法“硬约束”;要加强法律专业人才的引进,加强乡镇办司法所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水平和素质,提升执法水平;要充分利用集中宣传时间,开展综合性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法制文艺作品创作,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人民的日常生活中;要不断夯实普法阵地建设,积极打造和培育具有湘乡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四要普治并举。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执法办案、解决信访问题相结合,用法治实践引导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加强法治实践,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湘乡市城乡社区事务专项资金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细化方案的报告。会议认为,湘乡市2016年城乡社区事务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规划引领日趋明显,城乡建设有序推进,城市管理不断加强,城市品位不断提升。但工作中还存在城建系统人员经费在城乡社区专项资金中列支、资金拨付机制不顺、少数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会议要求,要强化职能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好职能部门的作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科学合理编制好2017年预算细化方案。要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层级管理。要严格预算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和高效运行的情况下,优化资金拨付审批程序;要强化预算约束,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项目和资金,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做到专款专用;要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发挥好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实处。要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山投发行企业债券给予项目专项财政补贴议案的报告。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湘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给予湘乡市东山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湘乡市综合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补贴的议案》等两个融资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命案,任命曾利民为湘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两年);任命吕建军为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会议审议通过了《湘乡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活动办法》《2017年度市人大代表和乡镇(办)人大工作“创先争优”活动方案》《湘乡市人大常委会评选优秀法律文书活动方案》等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制度及方案。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高度重视,熟悉、了解各项制度,在工作过程中自觉遵守、自觉运用;要坚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在落实制度、规定的过程中注重发展和提升。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湘乡市人大常委会法律服务团工作办法》,决定聘请吴斌等15人为湘乡市人大常委会法律服务团成员。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政府办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办委副主任,法制委兼职副主任委员、委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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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文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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