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级河长4月底前全面公布
湖南将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村一级河长
红网长沙3月24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罗雅琪 实习生 郑方杰)“4月底前,县乡级河长将全面公布。”3月23日,在湖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省水利厅厅长詹晓安透露。目前,湖南省、市级河长名单已向社会公布。
什么是河长制?“简单地说,就是省市县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制度体系,从而统筹推进上下游、左右岸的保护与治理,系统解决水资源、水灾害、水生态、水环境等突出问题。”詹晓安介绍。
2月1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湖南将坚持流域与行政区域相结合,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有条件的地方,河长体系可以延伸,设立村级河长。”詹晓安透露。
“建立河长制针对的目标区域是全省5341条5公里以上河流和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省水利厅总工程师张振全介绍,在河长制制度建设方面,将建立六大制度,包括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监护检查制度、验收制度和考核评估问责制度。
发布会提出,全面推进河长制,今年湖南将建立整个体制,并明确河长的职责,实行一河一河长,一河一档案,一河一策略,一河一亮点,一河一考核。一河一档案,“在责任建立起来以后,对于辖区内的每条河每一个河段存在的主要问题,现阶段要解决什么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实现问题导向。”詹晓安说。
一河一策略,即根据存在的不同问题、不同症结采取不同策略。另外,“今年要求每一条河、每一个河段,每一个河长对其负责的河流河段采取有力的措施,或者在减污、环境治理、垃圾、采砂、安全整治,根据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的措施,至少在一个方面要有亮点。”詹晓安介绍。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雅琪 郑方杰
编辑:陈佳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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