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2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容 实习生 何青 通讯员 蒋素珍)3月27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会议和第107次主任会议。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韩永文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许又声,副主任谢勇,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莲玉、李友志、陈君文、王柯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彭宪法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省本级地方立法工作沟通协调配合若干规定(草案)》。为了规范和加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过程中各参与机构、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和沟通协调配合,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和立法质量,节约立法资源,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起草了《省本级地方立法工作沟通协调配合若干规定(草案)》。规定(草案)明确了立法计划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对建立立法各阶段情况通报制度、争议协调机制,建立重点调研项目调研论证情况通报制度,建立联合立法调研、论证、听证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
会议还研究了《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审查工作若干规定(草案)》。为了规范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审查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立法法、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起草了《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审查工作若干规定(草案)》。对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审查时限、审查结果等内容进行规范。
会议听取了有关人事事项的说明。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何青 蒋素珍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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