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站3月28日讯(分站记者 龙琦 通讯员 汤正需 罗倩妮)湖南省株洲市的士司机沈某与龙某因开车时斗气,两人停下车在路边打架,的士司机龙某被打致脊椎骨折,的士司机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7年3月23日,被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7年2月19日,的士司机沈某驾驶的士从石峰区往天元区方向行驶,在石峰大桥石峰区桥头等红绿灯时,对前方等红绿灯的的士按了两三下喇叭,催促龙某变道,在交通灯变换车辆行驶后,沈某从右侧超车,在两车平行时,沈某并对龙某喊了一句“开车快点”。龙某听后,与沈某相互超车,到石峰大桥天元区桥头时,沈某与龙某双双把车停在路边,在车尾大打出手,后龙某不敌沈某,被打致脊椎骨折。经鉴定,龙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2017年3月9日,犯罪嫌疑人沈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到案后,沈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沈某对被害人龙某的损失尚未赔偿。2017年3月23日,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沈某。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编辑:于佳丽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