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31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曾妍)3月31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法院首批入额法官进行报备或任命后,湖南高院即举行了首批入额法官暨新任审判员宣誓仪式。湖南高院和长沙、衡阳、怀化三个铁路运输法院共230名员额法官向宪法庄严宣誓。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谢勇监誓并讲话,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康为民主持宣誓仪式。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熊晓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范运田、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门委员黄泽良、孟祥利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见证了宣誓。宣誓仪式前,康为民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新任命的89名审判员代为发放任命书。
谢勇在讲话中要求,首批入额法官要不忘信仰之初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忘为民之初心,切实满足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不忘公正之初心,坚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不忘廉洁之初心,始终保持清廉如水的法官本色。
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湖南法院自2016年9月正式启动法官员额制改革工作。省高院成立了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省各级法院均成立了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法官遴选工作。
湖南高院制定下发了《湖南省法院首批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实施方案》等6个遴选工作方案,按照“以案定员”“以岗定员”的原则,将14个市州分成四类,按类进行员额分配。同时,严格统一了法官入额标准,并突出业绩考核。
经过员额分配、动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党组审议、入围审查,并报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和表决等程序,最终确定全省三级法院首批员额法官5480名。
时刻新闻记者从湖南高院宣誓仪式前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下一步,湖南法院将认真落实好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的改革部署,严格落实好有关规定。法官入额后须服从组织安排的审判工作岗位,免去非审判岗位的行政职务。员额法官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司法责任制的要求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员额法官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和管理,入额后未完成规定的年度办案任务、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出现其他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情形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退出法官员额。
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相关制度,优化人员资源配置,合理组建审判团队,加强司法辅助人员的配备,构建科学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院、庭长办案制度,为员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积极完善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员额法官补充退出机制,适时启动第二批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努力缓解部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确保湖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取得良好成效。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曾妍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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