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征求意见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雅琪 郑方杰 编辑:刘飞越 2017-04-02 09:30:25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4月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罗雅琪 实习生 郑方杰)日前,省政府法制办经济立法处公布了《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省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社会各界可于4月23日前通过信函、传真(0731-89990738)或电子邮件(1584794768@qq.com)等方式向省政府法制办提出意见。

  在饮用水水源地确定方面,意见稿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按照优先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的要求,对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统筹规划。跨行政区域的饮用水水源地或跨行政区域供水的饮用水水源地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统一规划。意见稿提出,县级以上城镇应当确定第二水源和应急备用水源。可以将水质良好、水量稳定的大中型水库、重要河道、湖泊作为预留饮用水水源地。

  意见稿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区域协作等方式,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促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地区的协调发展。

  意见稿提出,对饮用水水源应当按照不同水域特点和确保饮用水安全的要求,划定一定面积的水域、地域作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也禁止投饵式养殖、旅游、游泳、垂钓等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罗雅琪 郑方杰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7/04/02/957771.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