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山县分站4月5日讯(分站记者 李佳辉)3月30日,衡山县召开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衡山县委书记尹培国,县委副书记、县长蒋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部署,以建设“四个新衡山”为主要目标,以湘江保护“一号重点工程”建设为重点,以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为主要任务,在全县江河水库全面实行河长制。
尹培国强调,一是务必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实施“河长制”是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快绿色崛起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保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实事。保护好“一方碧水”,是各级各部门必须担负的责任和使命。二是务必抓住关键,准确把握实施“河长制”的工作方法。要突出源头严控,注重过程严管,强化依法严治,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三是务必齐抓共管,大力强化实施“河长制”的责任担当。各级河长要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责任;要形成合力,各部门、乡镇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要强化问责,严格督查督办,加大对“河长制”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力度;要严格考核奖惩,推动“河长制”取得实效。
就当前部分重点工作,尹培国要求,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强化值班备勤、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确保清明节期间实现“零火灾”目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必须把好组织领导关、人选推荐关、选举程序关、普查指导关和舆情监测关,确保实现市委提出的“三个确保”目标。
蒋青要求,要高度重视,深化对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认识;要明确任务,强化举措,严控源头、清障保畅通、查险情保堤岸、强建设保水质,坚决依法依规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犯罪行为;要压实责任,严格奖惩,探索建立奖惩机制。
来源:红网
作者:李佳辉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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