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5日讯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4月1日起,我省取消或停征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此次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7项,包括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白蚁防治费等;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6项;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及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记者 柳德新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柳德新
编辑:刘飞越
本报4月5日讯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自4月1日起,我省取消或停征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此次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7项,包括机动车抵押登记费、白蚁防治费等;停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16项;停征的涉及个人等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3项,包括婚姻登记费、收养登记费及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记者 柳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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