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4月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 实习生 王博)为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防范骗取、冒领养老金行为,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施办法(试行)》,明确提出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待遇领取人员集中认证。
省、市州、县(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每月与民政、卫计、公安、司法等部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等机构进行数据比对,分别生成信息。
认证方式包括现场认证、上门认证、异地认证、技术认证等方式。省内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收到认证通知后,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居住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资格认证手续。
来源:红网
作者:李柯夫 王博
编辑:陈佳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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