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山县分站4月7日讯(分站记者 陈亮)4月5日下午,湖南省衡山县委书记尹培国主持县委中心组学习会,就《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下简称“两项法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衡山县委副书记、县长蒋青及全体在职在家县级领导参加。
尹培国在讲话中指出,要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的机关工作。《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是为党的工作机关“立规定矩”,对其设立、职责、决策与执行等进行全面规范,对监督与追责作出明确规定。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党的工作机关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党的机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尹培国强调,要严守“法规”,进一步加强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两项法规”是从严治党治吏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评价识别党员干部是否忠诚老实的一面镜子,是加强干部监督的重要举措。“两项法规”的出台实施,对严明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和监督干部、加强党内监督和实现政治生态山清水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体县级领导要认真学习“两项法规”,仔细查核“个人有关事项”,准确填报“个人报告表”,不折不扣地落实“两项法规”的具体要求。
尹培国要求,要遵循《守则》,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守则》中明确的“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要求,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扎紧了制度笼子。我们一定要结合干部管理实际,严格贯彻执行,严把选任关口,严格任免程序,严守工作纪律,确保组织实施和每项程序都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干部选任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来源:红网
作者:陈亮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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