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4月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罗雅琪)4月7日上午,《关于完善省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新闻发布会上,省科技厅党组书记童旭东介绍了出台《二十条》的迫切需要。
3月2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二十条》。“第1-12条主要涉及简政放权,把科研项目资金支出权限下放,让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拥有更多的资金支配权和使用权。”童旭东介绍。
“项目资金没用完的,也不用年底再突击花钱”。童旭东说,项目实施期间,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2年内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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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雅琪
编辑:夏君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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