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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专项整治豪华墓大墓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编辑:康晓乔 2017-04-10 09: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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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长沙报道

  “有些墓地占地几亩,建几层牌楼,还搞了围栏,建石化表等,这就是典型的豪华墓。”4月9日,湖南省民政厅一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近日,《全省乱埋乱葬、修建豪华墓、大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发布,湖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林业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省农业委等8部门决定从今年3月下旬起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乱埋乱葬、修建豪华墓、大墓专项整治行动。

  公路主干道两侧不能建墓地

  此次整治,将重点瞄准“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乱埋乱葬坟墓、活人墓和豪华墓、大墓,以及依法处置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墓地等行为。

  对于乱埋乱葬,省民政厅这名负责人表示有明确规定。

  “铁路、公路主干道、通航河道两侧,水库和水源保护区、耕地、林地、风景名胜区、住宅区和文物保护区等都是不能建墓地的,也就是所谓的‘三沿六区’,如果在规定禁止的地方建墓就属于乱埋乱葬。”这名负责人说,现在提倡最好是建在公墓里,进行集中安葬。

  什么是豪华墓?“其实对于豪华墓,没有具体的标准定义,比如有些墓地占地几亩,还修了几层牌楼,弄了一些石象、石马和石化表等,不仅占地面积很大,而且装饰也很浮夸,这肯定符合豪华墓的条件了。”这名负责人介绍。

  超过规定面积就是大墓

  什么是大墓?对于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的墓穴占地面积,在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中已有明确规定:允许土葬的单人遗体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多人的遗体合葬,每增加1人,可以增加用地2平方米;安葬两人以下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安葬3人以上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平方米。此外,还明确禁止建造永固性墓穴和活人墓。

  “其实只要超过了这个规定的面积,就是‘超标’了,基本都算大墓了。”湖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一些丧葬陋习典型的地区,有些墓地占地几十个平方,甚至几亩地,这都是超标准建造墓地。

  《方案》明确,整治的重点是“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乱埋乱葬坟墓、活人墓和豪华墓、大墓;以及将依法处置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墓地、骨灰安放设施以及私自买卖或变相买卖土地建造坟墓(骨灰安放设施)、销售坟墓(骨灰格位)的行为。

  《方案》提到,此次整治要针对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治理。

  具体包括,“三沿六区”已建坟墓,能够迁移的必须迁移,当地有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墓地等骨灰(遗体)安放(葬)设施的,统一迁入安放(葬);不能够迁移的,要进行整改,拆除硬化物及附件,深埋、不留坟头,植树植花植草绿化遮挡,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的效果。

  同时,对“活人墓”,一律拆除;对超标准修建豪华墓、大墓的,由民政等有关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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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公益墓地安葬有奖励补贴

  按照《方案》的工作步骤,从3月下旬至4月下旬,各级将分别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开展乱埋乱葬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进程,5月上旬至8月下旬将进入综合治理阶段,进行调查摸底和组织整改;整治情况的检查验收将在9月份进行。

  《方案》也提到,要争取到“十三五”末,县级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骨灰楼堂塔、公墓)覆盖率达到7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0%,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网络。

  湖南将建立奖补激励机制,对群众主动进入城乡公益性墓地安葬或采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以及土葬区自愿火化的,给予奖励补贴。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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