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县站4月12日讯(分站记者 邱鹏)“你经营的陶瓷原料加工厂违法排放废水行为,违反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根据我国环保法及相关规定,决定对有关设备实施查封行政强制措施……”,昨日,在衡阳县界牌镇一陶瓷原料有限公司加工厂内,衡阳县环保执法人员对企业负责人现场宣读查封决定书,依法对生产设备予以查封,并责令企业停产整顿。这是衡阳县开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的一个缩影。3月份以来,衡阳县组织县环保等部门对所有企业环境违法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至目前共检查企业近300家,立案查处企业41家,行政处罚企业20家,对查处的18家违法排污企业全县通报,现场监察指导80余家企业立行立改。
近年来,衡阳县大力开展了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地表水达标率全市第一、空气质量优良率全市第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全市第二、主要污染物考核指标全面超额完成,但在生产过程中衡阳县仍有部分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社会责任感不强,不按照要求配齐配足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转环保设施,有偷排、漏排等现象。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全县环境质量,推进环境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此次行动衡阳县重点对“两区三园”、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等重点区域和石材开采、瓷泥加工、畜牧养殖、页岩砖厂、卫生医疗、采沙洗砂、塑料加工等重点行业进行了全方位的环境隐患排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衡阳县对现场监察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情况认真梳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制定了限期整改落实责任清单,开展“后督查”行动,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衡阳县委副书记、县长孙鹏伟对记者说,“用破坏生态环境换来发展的政绩等于零,衡阳县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一直把生态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不走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老路。工作中,衡阳县将严格执行落实新《环保法》有关规定,坚决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监督力度和工业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实行“四个一批”,即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摄一批、教育一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来源:红网
作者:邱鹏
编辑:杨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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