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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圈占公共停车泊位将被处以500至1000元罚款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许琳 编辑:王津 2017-04-13 17: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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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现场收缴占据免费停车位的塑料凳子。

  红网株洲站4月13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许琳)近日,针对市民反映的临街饭店用凳子占用路边免费停车泊位,专供前来就餐顾客使用的乱象,株洲天元交警大队开展了专项整治,对饭店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占位的凳子予以收缴。

  4月12日下午5时30分,天元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陈昱名带队来到滨江路一带,巡逻至滨江南路财富湘江路段时,发现马路沿线的停车泊位内少量的空位被破旧的塑料凳子占着,马路对面有人在招呼经过的车辆进店用餐,否则不让车辆停入泊位内。民警停车将摆在停车泊位上的椅子、凳子进行收缴,并对商家的占位行为进行了教育。

  陈昱名介绍,《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规定,在公共停车场不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区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交通状况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施划、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障碍。擅自设置、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障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每车位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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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琦 许琳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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