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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出台加强人口出生信息上报工作规定

来源:红网 作者:邓提茂 编辑:于佳丽 2017-04-17 10: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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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新田县分站4月17日讯(分站记者 邓提茂 通讯员 郑有为)4月17日,湖南省新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口出生信息上报工作的规定,明确信息报送时间及各类人员在报送信息方面的职责,进一步夯实完善计划生育基层基础数据,实现人口出生信息上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确保出生信息上报的准确性。

  规定明确了各类人员的职责,强调指出,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动摇,各乡镇和卫生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人口出生信息上报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把关,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卫生计生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抓好日常性工作落实,亲自组织协调、督导。卫生计生专干是直接责任人,要熟悉业务,爱岗敬业,服从安排,确保人口出生信息按要求分析和上报。要求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等县直卫生单位和医疗机构在录入分娩信息和出生医学证信息时,必须认真审核对象证件资料,准确掌握录入出生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产次、出生孩次、性别、出生时间、预防接种等信息,坚决杜绝重复录入信息,积极配合乡镇做好计划生育相关信息处理工作。

  规定强调了实行经常性督导考核机制,县卫计委相关股室将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经常性监控,每月通报一次,不定期抽查、比对各乡镇、各卫生医疗单位出生信息上报情况,每发现一起虚报、漏报、错报情况,将相应扣减乡镇和医疗卫生单位平时工作考核分值,对出生上报出现异常情况的单位,将及时开展专项调查和解剖调查,调查情况直接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各乡镇、各卫生医疗单位必须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层层划分,落实到具体的股(科)室、人员身上,实行严格的考核机制。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对因工作责任心缺欠,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和个人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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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提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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