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4月18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李昭菲)4月18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省、市党代会,省、市两会和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全市法院工作。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在书面讲话中对全市两级法院执法办案、司法改革、服务民生、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长沙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钟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黎明,市政协副主席石长松,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新平出席会议。全市法院各基层法院院长、长沙中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2016年,长沙全市法院多项办案指标创历史新高。新收各类案件146391件,审、执结各类案件139405件;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3058件,审(执)结各类案件22247件。全市法官人均结案138件,全市有8个基层法院收案数破万件,有9个法院名列全省年度总办案数前10,全市两级法院的工作报告全部高票或全票通过。
钟钢要求,全市法院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作为人民的法院,要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把维护国家的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抓好落实,要把服务大局和遵守条规相结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制度。二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司法整体效能。要将法院的改革和司法的整体效能结合起来,在做好顶层设计改革的同时,多探索自主性改革的举措、方法和办法。要在改革过程中发挥好党委、党组领导作用,把党支部建在庭上,切实防止错案的发生。三要切实强化职业担当,树立刚正不阿的法官形象。法官的形象应该是平和、理性、严谨、正派、刚正不阿。树立和维护好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就是要从严治院、从严要求,不断完善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培养法官的集体荣誉感、向上的责任感以及独特的长沙法官的精神、气质和形象,让法官深切感受到有尊严、有自豪感、集体荣誉感和职业高尚感。
会上,在人民法院工作届满30周年的96名同志被授予“荣誉天平奖章”。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法院被评为“全市先进法院”。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李昭菲
编辑:刘惟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