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4月1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 实习生 刘娜)4月17日,记者从长沙市人社局了解到,即日起至9月30日,该局将开展社会保险登记信息自查、“五证合一”社会保险补充登记和2017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审核及社会保险欠费清缴工作。
已办理了补充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应主动及时地清理核查本单位及职工参保登记的基础信息及其变动情况。
所有用人单位应登录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下载填报《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情况自查表》;自查清理违反地域管辖规则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多个经办机构登记参保或在同一经办机构设置多个参保登记户等情况,并及时到管辖权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征收)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险种归并手续;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发生变动的用人单位,还应办理2017年度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信息的申报,填报上传《2017年度社会保险登记信息申报表》。
长沙市人社局要求,用人单位应及时清缴社会保险历史欠费,因经营困难确无能力一次性清缴历史欠费的用人单位,应制定社会保险欠费还款计划并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如实提供单位所有银行账户及有关账户近三月的收支流水,供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核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根据核查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强制征收措施,或接受欠费单位的还款计划,或经欠费单位提供担保后按规定程序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费延期缴费协议。
各级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发现用人单位拒不及时办理员工参保登记和单位信息补充登记的,社会保险费经办(征收)机构可依法确定其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并依法强制征缴;申报的参保人数、缴费工资与实际用工人数、实发工资不一致的,应责成申报用人单位按规定调整到位,经核对无误后再予以确认;对不按要求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用工、财务资料以致缴费工资无法确认的用人单位,应及时移送社会保险稽核部门进行稽核。
对长期欠费且无偿还能力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要求,完善清欠手续,努力保全社保资产;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年度验证或有缴费能力拒不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除依法采取冻结待遇支付、实行强制征缴的措施外,还应将有关单位及其直接责任人移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李柯夫 刘娜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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