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承欢,男,2017年2月12日南县麻河口镇光正村(方谷大桥桥头路边)捡拾。捡时约3天。身长约40公分,双眼皮,圆脸,小嘴,大耳,宽鼻。穿白红花单衣,带成人棉袄、生辰字条。
●永晓湘,女,2017年3月15日道县商贸城门口捡拾。捡时约5天。圆脸,发稀,大眼,肤黄。穿白底碎花连衣裤,裹米白色绒毯。带奶瓶、衣裤。
●阳君燕,女,2016年5月12日衡阳市社会福利院大门口捡拾。捡时约20天。圆脸,发稀,肤白,患先心病、唐氏综合征。穿白衣。带奶粉。
以上儿童系道县社会福利院、衡阳市社会福利院、南县福利院起名,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无人与当地民政部门或福利院联系认领,将确定为弃婴,依法予以安置。
湖南省民政厅 2017年4月18日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夏君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