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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大围山区域生态和人文资源保护条例》获批准

来源:红网 作者:沈阿玲 编辑:于佳丽 2017-04-18 09: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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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浏阳市分站4月18日讯(浏阳日报记者 沈阿玲 通讯员 张金莲)日前,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长沙市大围山区域生态和人文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长沙市人大出台的专门保护浏阳资源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正式出台,近日即将颁布实施。2015年,《条例》被列为长沙市政府立法计划。《条例》立法工作由长沙市政府法制办组织,浏阳市政府负责起草,长沙市人大法制委、城环委参与。起草小组先后组织开展调研、专家论证会、专题研究会、立法协调会议等30余次,同时多次征求浏阳市相关部门和单位、乡镇的意见与建议,并通过浏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阳日报》《长沙晚报》等媒体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

  通过审查批准的《条例》共七章五十六条,分为总则、保护规划、保护措施、利用管理、生态补偿、法律责任、附则七部分,采用分类分级的方式,对森林资源、水资源、动植物资源、地质遗迹、重要史迹、古镇古村等制定了详细的保护措施。

  《条例》的出台,对于充分发挥大围山区域旅游资源价值、带动“一园四镇”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打造大围山区域经济发展新引擎、改善民生、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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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阿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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