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没拿到证,找开发商赔钱
购房时约定交房一年内办好产权证书,但开发商未履行承诺,法院帮业主追讨违约金
交房后多年没拿到房产证,这种令人心塞的事,长沙的朱女士等人就遇到了。不过,他们在买房时与开发商约定,交房一年内,若因开发商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将进行赔偿。
法院判决朱女士等人胜诉,开发商却一直没有支付违约金。4月19日,法院采取强制执行的方式,代朱女士等人讨要违约金。
此事也提醒市民,购房时注意与开发商签订相关协议,一旦开发商违约,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长沙报道
2005年3月,朱女士在长沙王府井商业广场买了一套房子,购房时约定,交房一年内未办完房屋产权证书,开发商需要赔偿。
交房后,房屋产权证书迟迟不见踪影,朱女士与有着同样遭遇的数十名业主向开发商索赔无果,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天心区法院判处开发商违约,目前仍有8起案件的违约金没有给付,共涉及违约金、滞纳金80余万元。同时,开发商还面临30万元罚款。
4月19日,经业主申请,天心区法院执行局法官对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开发商相关负责人承诺,将积极与法院协商,解决违约金等问题。
约定交房一年内办好房产证
2005年,朱女士与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该公司开发的位于长沙天心区黄兴中路王府井商业广场商务楼的一套房屋,总金额446617元,交房时间为2006年1月31日前。
双方还约定: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6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1%赔偿买受人损失。
此外,双方《补充协议》约定:出卖人承诺买受人所购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在房屋交付后365天内办理完毕。合同签订后,朱女士分两次缴付了房款及代缴办证税费、维修基金。然而,朱女士在2006年3月10日收房后却一直没拿到房产证。
2015年6月,法院审理认为,朱女士可要求房地产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朱女士主张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446617元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向她支付违约金,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法院还要求房地产公司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为朱女士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不执行,法院代讨违约金
与朱女士一样,其他7名业主的案件在判决生效后,都没拿到违约金。左先生就是其中之一。左先生介绍,2005年他从上述房地产公司买了一间门面,但是证一直没有办下来。按法院判决该公司需赔偿他9万余元违约金,“但一直没给我,每次都说没钱。现在只拿到了房产证,土地证还没有拿到。”
4月19日上午,天心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一行来到该房地产公司,在出示搜查令后,法警对公司的财务室进行了搜查,对公司的会计档案、账簿启用表、账簿用户表等进行了扣押,并在现场封存了一个保险柜。
房地产公司一财务人员称,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每月从王府井收取的租金仅200余万元,但每月要付给一些业主300余万元。然而,执行人员查看现场搜查到的账本发现,该公司目前处于盈利状态。
“租金要付给业主不是拒不执行的理由,我们的申请人也是业主。”执行法官表示,因为目前还涉及到土地出让金问题,数额较大,业主们的土地证目前还未得到解决。“但这是开发商和政府层面的审批规划问题,和业主没有直接关系。开发商与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时已经进行了约定,就应该按照协议做。”
接下来,天心区法院将会审查此次查封的账本,调查资金流向,同时约谈该房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目前已经对被执行人采取了罚款30万元的措施,相关文书也已经送达。之后,如果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他们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措施。
“我们肯定会按照判决来履行义务的,尽快去法院协商解决。”该房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涉及的违约金金额较大,他们需要时间准备,“我没办法随手拿出这么大一笔钱”。
提醒
签订相关协议,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人士介绍,市民买房时,除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还需注意签订其他相关合约,一旦开发商违约,市民可借此维权。本案中,朱女士等人与开发商约定,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约定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办理时间,以及赔偿数额,正是法院判决和执行的依据。
执行法官侯正勇提醒,市民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协商无果后可通过诉讼程序维权。判决生效后,若无法及时得到相关赔偿,也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编辑:陈佳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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