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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出台脱贫攻坚十条禁令

来源:红网 作者:易铭哲 黄首记 编辑:唐韵 2017-04-25 10: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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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娄底站4月25日讯(通讯员 易铭哲 黄首记)为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驻村工作纪律, 4月22日,湖南省娄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娄底市脱贫攻坚十条禁令》。违反十条禁令者,一律即时问责追责,由市扶贫办提供情况,由市纪委、市监察局严肃查处。

  “十条禁令”为: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和扶贫开发决策部署中不重视、不担当、不作为,影响年度减贫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严禁形式主义,层层加码、急躁冒进、盲目跟风,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影响脱贫质量;

  三、严禁作风漂浮、工作不实,导致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退出准确率和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严禁在扶贫开发中违反组织原则和程序决策事项、安排项目、使用资金;

  五、严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挪用、截留、套取、虚报冒领扶贫物资和资金;

  六、严禁领导干部及其亲友干预、插手扶贫开发工程项目;

  七、严禁对驻村帮扶工作敷衍了事、消极应付,导致工作队员不安心、不履责;

  八、严禁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擅自离岗脱岗、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侵害群众利益;

  九、严禁隐瞒、积压、推诿群众在脱贫方面的信访诉求,重村轻户,忽视贫困群众主体作用,简单给钱给物,造成扶贫与扶志、扶智相脱节;

  十、严禁在脱贫评估考核中配合不力、甚至糊弄忽悠、弄虚作假。

来源:红网

作者:易铭哲 黄首记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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