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分站4月26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李文婧)不要以为随意吐一口槟榔渣、扔一个烟蒂是小事,类似不文明行为将有可能被曝光。记者从长沙县文明办获悉,从本月起,长沙县深入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十大不文明行为”。
针对十大不文明行为,执法主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常态执法,严管重罚。
此外,县文明办继续开展“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建立“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举报平台(公众号“文明长沙县”),凡市民举报提供有效线索并经查实的,照片按5元/例、微视频按50至200元/例的标准予以奖励。针对经查实的不文明行为,县广播电视台、星沙时报还将对不文明行为人、车辆进行实名曝光,并在星沙新闻、星沙时报及各网络平台予以通报。
“十大不文明行为”:
(一) 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乱摆摊点,商家出店经营,乱搭乱建、乱扯乱挂等。
(二)车窗抛物。驾驶员或乘坐机动车的人员向车窗外抛洒果皮、果核、纸屑、烟蒂、玻璃瓶(渣)、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盒)等物品以及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道路运行安全的不文明举止或违法行为
(三)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乱行。乱闯红灯,不礼让行人(斑马线),乱掉头、乱鸣喇叭,公交车不按规定进站停靠;非机动车走快车道、逆行,非机动车带人,强行抢道拐弯;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不走斑马线,闯红灯,乱穿马路,跨越交通护栏等。
(四)车辆乱停。机动车不按规定有序停放,占道停车(含非机动车)。
(五)乱吐乱扔。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随意丢弃垃圾,乱丢废物,乱泼污水。
(六)张贴“牛皮癣”。在建(构)筑物外墙和楼道、电梯内,市政公用设施(含公益广告)、绿化景观设施(含雕塑)及各类管线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小广告。
(七)乱发小卡片。在主要交通路口、学校周边、公共广场及其他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散发小广告,在宾馆酒店散发非法小卡片。
(八)不排队、不依次上下车。乘客不排队候车,不依次上下车;无引导乘客排队候车、上下车的措施等。
(九)公共场所吸烟。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十)躺卧公共座椅不文明行为。在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宾馆酒店、公园广场、公交站点、长途汽车站等公共场所的公共座椅上躺卧。
来源:红网
作者:李文婧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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