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站4月28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易莎娜 吉群芳)一男子醉酒后在大街上“撒泼”,看见车辆就拦停,二话不说开始砸车,致多辆小车受损。近日,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蒋某军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2016年11月25日晚上,蒋某军与张某在朋友家吃饭,期间蒋某军喝了半斤白酒。饭后,张某见蒋某军醉的比较厉害,于是骑摩托车搭载蒋田军送其回家。
当骑行至株洲市芦淞区交警大队附近时,正在酒劲上的蒋某军突然从摩托车上跳下,随手推倒了路边停放的几辆摩托车,后又在路边捡起一根铁质撮箕把,拦截过往车辆,将数辆小车前挡风玻璃、车顶、后备箱砸坏,后被涉案车主及群众控制并报警。经株洲市芦淞区价格认证中心对进行鉴定,涉案车辆受损价值7030元。
到案后,蒋某军对自己醉酒后在公共场所随意砸损他人车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赔偿了涉案车主的全部经济损失。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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