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环境质量考评办法本月起实施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文萍 编辑:陈佳婕 2017-04-28 09:21:50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4月2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通讯员 文萍)4月27日,记者从湖南省环保厅获悉,《湖南省环境质量考评办法》从本月起正式实施。考评的内容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城市(镇)空气环境质量情况、土壤环境质量情况、重点区域重金属专项环境质量情况以及重大环境质量损害情况。

  办法提到,将对14个市(州)、123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含洪江区)和环境保护局及其有关部门(含洪江区)进行考评,考评的措施包括通报、专函警示、约谈与媒体曝光、资金项目挂钩、区域限批和督查问责等多种形式。出现断面水质当年累计2次以上达到劣Ⅴ类的、市(州)和县(市、区)连续4个月在全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中分别位列后3位和后10位等情形的,省环保厅约谈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建议,并向新闻媒体通报。

  据统计,去年共有2个市政府、13个县政府、10个产业园区及10余家企业被约谈。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文萍

编辑:陈佳婕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7/04/28/949591.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