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5月8日讯(通讯员 陈皓静 吉群芳)男子李某为追求心仪女孩,送出一台苹果手机,因追求未果,想把手机要回来,不料反被女孩男友砸了车。为索要砸车损失,李某强行带走女孩,并实施殴打。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考虑到其系初犯,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未造成严重后果,5月8日,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李某系湖南永州人,在株洲务工。2016年,李某为追求被害人周某,将一台苹果手机送给周某使用。后来,李某追求周某并未成功,便决定向周某要回手机。
2017年年初,李某来到周某的出租房,想要拿回手机,结果不但手机没拿回,反被周某的男朋友将他车子的车窗砸坏。经公安机关调解,周某同意赔偿砸坏汽车玻璃的损失,并向李某出具了一张借款为6500元的借条,约定分4个月还清。但之后,周某未归还欠款。
李某气不过,于3月27日晚上,来到周某工作的某药房,找到周某索要欠款。双方发生争执。后来,李某强行将周某带上车,并反锁车门,开车将周某带至荷塘区向阳广场、云龙职教城等处,在途中对周某进行言语威胁,并对周某实施了打耳光等行为。
3月28日凌晨,李某开车带周某上高速,开往衡阳方向,一路上威胁周某。周某无奈之下,电话联系自己的母亲,要其母打钱给李某。
3月28日早上,周母微信转账2500元给李某。当日中午,李某将周某从衡阳带回,送至其工作地点。
随后,周某报案。4月20日,李某被抓获归案。
来源:红网
作者:陈皓静 吉群芳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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