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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别“占位” 郴州市剑指“为官不为”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庆林 编辑:刘惟烜 2017-05-08 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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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郴州日报报道 发现有违法记录,却不进行核实,以致本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成为村换届考察对象,湖南省嘉禾县一派出所所长因履职不力被问责;随意删减选举程序,造成不良影响,在指导和监管村民代表推选中,临武县8名工作人员履职不力被处分。

  这是郴州市纪委5月4日通报的一批“为官不为”典型案件。近日,市作风办下发《郴州市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剑指“为官不为”。“今年市作风办的‘一号文件’就锁定在‘治陋习树新风’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上,其中的重点任务是:整治‘为官不为’、整治‘四风’变种、整治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市作风办一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之下,部分干部错误地将“管手脚”变成“不作为”,出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为官不为”消解作风建设成果。对此,市纪委把脉问题症结,全面整治“为官不为”。

  如何界定“为官不为”?《方案》提出了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为、不会为,贻误工作或者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行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在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中为官不为。首先是“三重”工作方面重点整治: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以及交办的工作事项未能如质如量如期完成,影响相关工作顺利推进;落实全市“三重”工作“四包”责任制不力,工作协调不愿牵头出力、解决问题推诿扯皮、督促落实走过场、工作目标未达预期;在项目建设中设置门槛引发严重后果;对全市“三重”工作相关会议议定事项、限期办结事项落实不力,延误工作;对督办事项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影响“三重”工作进度。

  其次在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重点整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职责,对影响正常换届的行为不制止,对违反换届纪律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不及时查处,管辖或负责区域内出现换届违纪事件造成不良影响。

  然后在创建工作中,重点整治:对创建工作或重大活动部署拖延执行,或以本部门、本单位或个人利益为借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选择变通、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在重点领域工作中为官不为。首先在扶贫领域,重点整治:对上级扶贫政策传达不到位、宣传不到位,政策执行落实不到位;对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未及时制止、纠正;搞假脱贫、数字脱贫造成不良影响;强农惠农补助救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产业优惠资金无故滞留延压,影响相关工作正常推进。

  其次在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整治:安全生产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事件、案件发生,给国家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

  然后在环保领域,重点整治:履行环境治理及环境保护建设监督职责不力,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对公众诉求环境问题不作为以及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缺失等。

  在审批服务工作中为官不为。首先在服务质量方面重点整治:纪律松懈,服务意识淡薄,对待基层和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不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工作制度,让群众办事来回跑,难办事、不办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措施不力,导致问题多次反复发生。

  其次在依法办事方面重点整治: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审批改革进展迟缓、审批环节过多、证明过多过滥,在审批服务中乱收费、吃拿卡要等。

  市作风办一负责人表示,将通过专项整治,既着力解决部分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慢作为甚至不作为等“为官不为”突出问题,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创新,实行容错免责,营造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浓厚氛围,为建设“五个郴州”提供坚强作风保障。(记者 陈庆林)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庆林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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