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8日讯(记者 陈鸿飞 通讯员 杨美蓉)“刘嫂,快走咯,衡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到村里,为我们这些被征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来啦。”今年53岁的谢晓梅来自衡阳市白沙洲工业园,是该市首批享受社会保障新政策的被征地农民。5月5日,尝到甜头的谢晓梅,在当地热心当起了义务宣讲员。
据衡阳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至今年4月底,全市已有63827名被征地农民享受新的社会保障政策。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51986人,月人均养老待遇为939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1841人,月人均养老待遇为512.7元。为此,政府补贴累计达10.26亿元。
为了使被征地农民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自2015年起,衡阳市全面实施新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将城市规划区范围外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并将政府补贴年限由8年增至10年,提高政府补贴标准,减轻被征地农民个人缴费负担。以被征地农民按15年缴费年限参保缴费为例,按老政策个人须缴费62050元、政府补贴25286元,而按新政策个人缴费需52402元、政府补贴34934元,个人少缴9648元。
同时,衡阳市完善参保政策。自2015年起,不再实行单独的养老生活保障制度。为了让被征地农民享受更完善的养老保险,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在有效保障参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稳步做好养老生活保障转保工作。工作人员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自愿选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无论选择哪一种,政府都给予相同的补贴。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鸿飞
编辑:康晓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