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5月1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沈颢 通讯员 黄军山)5月10日,长沙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规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种种细节,为学生创造安全的就学环境。
长沙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原则上应在《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地址招生办学,不得采取承包、挂靠形式随意设置分校、教学点。未经审查确认的办学场地,一律不得招生办学。
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学校,将酌情予以黄牌警告、削减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吊销办学许可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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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颢 黄军山
编辑:陈佳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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