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站5月12日讯(记者 王敏 通讯员 王朝顺 杨军)5月11日,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纪委监察局对黄沙湾街道雅士林欣城火灾事故后遗留气味问题进行查处,对环保工作不力的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月26日,雅士林欣城Y33栋2单元103房发生火灾,造成103房堆放的挤塑板、遮阳网等保温材料受损,房屋及楼上7户居民住房被熏黑。火灾事故发生后,街道先后于2月28日、3月19日、4月10日组织雅士林物业、受损业主、消防、派出所、司法所等人员召开了三次协调会,就事后赔偿和废弃物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处理,但一直没有达成协议,导致火灾部分货物未能全部清理。
石鼓区环保分局委托湖南中雁环保科技公司于5月3日、5月4日,对103房内进行了两次气体抽样检测。之后,出具了《检测报告》(HNZYC1705010号),检测屋内气体符合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1883-2002的要求。
经研究,黄沙湾街道司法所所长唐玉华在处理雅士林欣城Y33栋2单元103火灾事故中,虽组织多次调解,但一直没有成功,造成事故废弃物没有彻底清理,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批评教育;
黄沙湾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站站长邓井成对火灾事故处理工作不重视,过问少,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给予其批评教育;
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站工作人员杨曦处置事故废弃物不及时,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批评教育;
黄沙湾街道进步管理处支部委员杨武在火灾发生时没有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事后在司法调解、事故废弃物清理过程中工作不主动、成效不明显,给予其诫勉谈话;
责成区住建局约谈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责成物业公司向居民公开道歉;由石鼓区环保督查组下督办函,责成街道做好调解工作,息访息诉;责成区消防大队对租赁人进行批评教育。
来源:红网
作者:王敏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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