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站5月16日讯(通讯员 肖雅鬈)信用卡消费因方便快捷而越来越受欢迎。但很多持卡人不知道,信用卡使用不当或者恶意拖欠,不仅触犯法律,还会影响本人的诚信记录。近日,湖南洞口居民陈某就因恶意透支信用卡、多次催收拒还而被依法刑事拘留。
陈某于2014年3月在洞口农商银行办理信用卡后,屡次使用该信用卡恶意透支用于个人消费挥霍,截至2014年8月31日共计欠款4万余元。此后,洞口农商银行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多次催收,陈某拒不归还,并刻意隐藏行踪。
今年4月5日,洞口农商银行就此事向县公安局报警。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组织民警迅速对持卡人陈某立案调查,并实施网上追逃。5月6日,陈某在广东省东莞东火车站购买车票时被当地民警当场抓获。5月11日,陈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可认定为“恶意透支”,应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肖雅鬈
编辑:于佳丽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