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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食药监部门提醒:进口化妆品应有中文标识

来源:红网 作者:肖萍 石磊 编辑:唐韵 2017-05-18 09: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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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现场

执法现场

  红网湘潭站5月18日讯(通讯员 肖萍 石磊)5月16日上午,湖南省湘潭市食药监局岳塘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对岚园路某化妆品行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店经营的一款进口面膜无任何中文标识,且面膜外包装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执法人员要求该店负责人提供该面膜的海关报关单、检疫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质资料,但商家无法现场提供。

  随后,执法人员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十五条,对这批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化妆品进行了扣押,并作进一步调查。

  据湘潭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介绍,随着进口化妆品在国内持续热销,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对进口商品的盲目追捧,趁机进入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进口化妆品外包装、说明书、小包装上应当注明的内容,必须要有中文记载。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化妆品时,应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并留意外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识,避免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来源:红网

作者:肖萍 石磊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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