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双峰县分站5月23日讯(分站记者 彭牡 通讯员 张继旺)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5月22日,湖南省双峰县出台《双峰县县委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县委、县政府全体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作为改革创新工作的一项重点,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制度相关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结合实际,一一厘清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求领导干部照单履职。
责任清单体现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既明确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又对分管安全生产和其他分管领导职责作了具体划分,在县级领导层面强化了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力度,特别是要求领导干部将安全生产会议、调研、检查、督促等工作实施履职履责“痕迹化”管理,照单履职,照单追责,确保安全监管责任不出现“空档”和“断档”。
《双峰县县委县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的出台,丰富了双峰县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提供了制度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彭牡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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