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站5月23日讯(记者 衡安)5月22日,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西渡镇发生一起被申请执行人死亡事件。
死者冯某系衡阳县人民法院(2014)蒸执字第109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被申请执行人。
5月22日上午11:07,衡阳县人民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人刘某电话,称发现了被申请执行人冯某,要求该院立即前往处理。
11:12,1名执行法官和1名司法警察及司机驾车前往现场。
11:23,执行车到达目的地后,执行法官看见被申请执行人冯某坐在道路栏杆上,其上衣衣领被扯乱,眉头有少许血迹。申请执行人刘某也在现场,双方互相指责对方打人。工作人员在向他们出示执行公务证后,二人均提出到法院处理该案。
11:36,车行至衡阳县人民法院门口时,执行法官发现冯某面色苍白,身体出现抽搐,立即向法院报告并与120急救中心联系。120急救中心回复称两台急救车辆均已外出,请自行送往医院。
11:54,冯某被送到医院。急救医生经过仔细检查后,发现冯某已无生命迹象,随后宣布冯某死亡。
目前,衡阳市已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冯某的死亡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来源:红网
作者:衡安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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