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院长带头办案 株洲中院推进领导办案常态化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邓画文 编辑:唐韵 2017-05-23 08:52:13
时刻新闻
—分享—

庭审现场。

株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凯军担任审判长。

  红网株洲站5月23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邓画文)5月22日上午,随着一记法槌的敲响,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一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案件正式开庭。与以往有所不同的是,该案的审判长正是株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凯军。

  庭审中,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原、被告的陈述和答辩意见,根据当事人诉请和主张归纳争议焦点,主持双方举证、质证后,指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辩论与最后陈述。休庭15分钟后,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庭审中,当事人各方各抒己见、诉辩交锋,充分发表了各自观点。整个庭审掌控得度、节奏合理、有条不紊,体现了审判长作为一名资深法官的高超庭审驾驭能力。

  为践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改革要求,结合全市法院“集中清理积案,提高审判绩效”百日办案竞赛活动,株洲中院大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积极倡导院领导主审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通过领导带头审理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进一步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指导审判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

  此次审理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案件是株洲地区行政相对人诉请行政给付的首例行政案件。该判决属给付判决,系新行政诉讼法增设的判决形式,目的在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而当庭宣判的判决结果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充分保障了因公伤亡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此外,作为被上诉方的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也到庭应诉,为行政争议的顺利解决起到促进作用。

  株洲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及其社会各界人士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邓画文

编辑:唐韵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7/05/23/942347.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