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新建路门面8月31日租赁合同到期后,将由政府回收。
红网龙山县分站6月2日讯(通讯员 梁光涛)6月2日,为促使城中片区棚户区改造开发工程顺利推进,湖南省龙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即将拆迁地区——新建路的门面下发了到期回收通知书。
下发通知书过程中,县国有资产管理局组织专项人员,按要求提前3个月,逐一上门对租赁户解释,并将通知书下发到租赁户人手中,8月31日租赁合同到期后,将按要求回收门面,不再对社会进行出租,要求租赁户在2017年9月3日前自行搬迁完毕,并完成相关交接手续。
来源:红网
作者:梁光涛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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