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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出台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宗昊 张文竹 编辑:康晓乔 2017-06-06 12: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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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怀化站6月6日讯(记者 陈宗昊 通讯员 张文竹)记者今天从湖南省怀化市教育局获悉,《2017年怀化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方案》提出,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继续实行“划片就近、计划招生、免试入学、学位申请、积分排序、合理调剂、市级主导、区级为主”的原则,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优化招生服务,促进教育公平。

  《方案》提出,今年市直学校招生计划分别是,锦溪小学10个班,宏宇小学9个班,实验学校8个班,铁一小10个班。鹤城区学校中,舞水小学14个班,跃进路小学9个班,人民路小学12个班,钟秀学校8个班,太平桥小学8个班,鹤翔小学5个班,公园路小学2个班,红星路小学7个班,华都小学8个班,湖天桥小学3个班,欧城小学6个班,锦园路小学4个班,河西学校10个班,东晟中学3个班,城东小学3个班,城南学校4个班,正清路小学4个班,鹤翔学校北校区1个班。

  凡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未注册学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和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鹤城城区户籍;非鹤城城区户籍,务工、经商一年以上(务工、经商截止2017年6月30日以前满一年)或在鹤城城区有合法房产,且合法居住(持有居住证)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和调入怀化城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子女(因工作调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及其就读子女户籍需迁入本城区)。

  附:

  2017年怀化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按照《关于印发<怀化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怀政办发〔2013〕14号),结合今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形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继续实行“划片就近、计划招生、免试入学、学位申请、积分排序、合理调剂、市级主导、区级为主”的原则,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优化招生服务,促进教育公平。

  二、招生计划

  市直学校:锦溪小学10个班;宏宇小学9个班;实验学校8个班;铁一小10个班。

  鹤城区学校:舞水小学14个班;跃进路小学9个班;人民路小学12个班;钟秀学校8个班;太平桥小学8个班;鹤翔小学5个班;公园路小学2个班;红星路小学7个班;华都小学8个班;湖天桥小学3个班;欧城小学6个班;锦园路小学4个班;河西学校10个班;东晟中学3个班;城东小学3个班;城南学校4个班;正清路小学4个班;鹤翔学校北校区1个班。

  三、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且未注册学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1.适龄儿童和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为鹤城城区户籍;

  2.非鹤城城区户籍,务工、经商一年以上(务工、经商截止2017年6月30日以前满一年)或在鹤城城区有合法房产,且合法居住(持有居住证)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3.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和调入怀化城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子女(因工作调入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及其就读子女户籍需迁入本城区)。

  四、学位安排办法

  根据户籍将儿童分为鹤城城区与非鹤城城区两类,分批申报、录取。每批次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具体积分办法见附件1)。所有公办小学的富余学位全部用来接收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儿童录取完后,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补录务工经商未满一年的随迁子女就读。公布录取符合入学基本条件儿童的同时,向市民公布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及学位数,家长可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补录。补录根据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五、做好招生宣传

  招生入学涉及到相应学区适龄儿童的切身利益,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各类媒体开展宣传,相关学校要在学校网站和校园醒目处设立宣传栏和政策咨询台、深入街道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六、做好培训工作

  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学校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学校领导、招生工作人员了解招生政策,熟悉招生程序,掌握招生方法,为家长、学生提供更好的指导和服务。同时,还将组织街道、社区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如入学范围等),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七、严肃招生纪律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学校要依法依规从严规范招生管理工作,对有关单位与个人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为入学提供虚假证明的,将移交监察部门依法查处。在招生过程中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学校各批次录取名单需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公示录取。

  八、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和鹤城区教育局基教股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怀化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积分表

  2.2017年怀化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3.公办学校一年级入学有关情况说明

  2017年6月日

  附件1:

  2017年怀化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积分表

项 目

基础分

加分及加分标准

户籍信息

本学区户籍

50

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每满1个月加1分。

本学区挂靠户

40

非本学区鹤城城区户籍

40

居住信息

监护人有合法房产,产权占比51%以上,且交房入住

50

购房从发证日起,每满1个月加1

监护人无合法房产,非鹤城区户籍,居住证(办理时长)

20

按发证日期算起,每满一个月加1分。中间有间断,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监护人无合法房产,鹤城区农村户籍

20

 

务工

经商

信息

营业执照

(经营时长)

40

按营业执照发证日期算起,每满一个月加1分。中间有间断,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劳动合同

(务工时长)

20

按人社局《劳动合同》审定日算起,每满一个月加1分。中间有间断,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缴纳企业养老保险

(缴纳社保时长)

20

按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第一个月算起,每满一个月加1分。中间有间断,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享受优

惠政策

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00

 
















  附件2:

  2017年怀化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划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规范学校招生秩序和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怀化城区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城区布局现状,以“尊重历史,合理微调”的原则,对城区小学招生区域进行了部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招生区域划分如下:

  一、舞水小学

  榆市路(原天星路)从起点至终点区域(含毛纺厂巷、酒厂、文化山3号、团结村5组、6组、7组);

  沿河路从火电厂(含沿河南路1号)往西经床单厂家属区、中叉里、教师新村至怀化市旅游学校区域;

  人民路从人民南路146号(双号≧146号)和229号(单号≧229号)起往南至原中方县委大院区域;

  舞水路从九龙蛇城(榆市路与舞水路交汇处)至舞水一桥桥头(原航运公司)区域;

  天星中路从榆市路与天星中路交汇处(工商银行)往舞水二桥东头区域;

  怀西路南面从怀西路641号(单号≧641号)、北面从怀西路790号(双号≧790号)至新家庄区域。

  二、跃进路小学

  舞水路从起点至九龙蛇城、优果超市(含东兴步行街、中心市场、文化山,不含九龙蛇城和文化山3号)区域;

  迎丰西路南面从迎丰西路与鹤州北路交叉路口的工商银行往西至舞水路(迎丰西路双号从2号至110号)区域;

  怀西路南面从1号(凯瑞达宾馆)至怀西路639号(怀西路单号从1号至639号)区域。

  三、人民路小学

  府星路从起点至终点区域;

  人民北路西面从人民北路原交警队往南至原人民天桥(人民南路144号)区域;

  人民南路东面从人民南路1号往南至人民南路227号(电业局)区域;

  鹤州路从起点至终点区域;

  迎丰西路南面从怀荣宾馆、原纺织大楼至原交警队区域;

  梨园路从起点至铁路涵洞洞口区域;

  天星中路北面从原区林业局,南面从原区财政局至天星中路116号区域。

  四、华都小学

  盛世华都区域。

  五、欧城小学

  岳麓欧城区域。

  六、红星路小学

  红星路从红星桥头往南至老湖天桥太平溪以北区域;

  沿河路从火电厂以南(不含火电厂)经中转库至红星路老湖天桥区域。

  七、鹤翔学校

  迎丰东路北面从迎丰东路与顺天路交汇处起往东至五三五医院区域;

  迎丰东路南面从68号起往东至怀化学院西校区正大门区域(含石门乡桐形村桐形组、岩马组、三眼桥组、西牛村);

  顺天大道东面从迎丰东路与顺天大道交汇处起往北至顺天大道与紫东路交汇处;

  紫东路从起点到终点;

  北环路从太平溪公路桥(含城北廉租房)至东环路铁路桥处。

  八、城南学校

  南环路以南区域(不含怀南廉租房、岩头村)。含:制革厂、德远汽贸、华侨钢材市场、新汽车南站、佳惠物流、污水厂、织布厂家属区、玻璃厂家属区、远东化肥厂、林化厂等区域内企业。

  九、河西学校

  河西经济开发区区域。

  十、东晟中学

  二炮部队以东、金海路以南、五溪大道以西、铁路干线以北区域;

  五溪大道以东、怀东路以南、铁路干线以北、党校以西区域。

  十一、城东小学

  怀东路北面从五三五医院起、南面从怀化学院西校区正门处起往东至五溪大道与怀东路交汇处沿线区域;

  怀东路以南、金海路以北、五溪大道以西、二炮部队以东区域;

  十二、钟秀学校

  长丰北路以南、湘黔铁路怀北段以北、怀北路以西沿线区域;

  迎丰西路北面自琼天步步高商场经英泰国际至嫩溪垅区域;

  怀西路北面从怀西路2号(西都银座)经汽车西站至怀西路788号(怀西路双号从2号至788号)区域。

  十三、太平桥小学

  红星路从红星桥桥头往北经过太平桥过商校门口路到翻身堂路铁路涵洞处区域;

  迎丰中路从迎丰中路与湖天北路交汇处起往西至迎丰北路与人民北路交汇处(怀化大厦)区域;

  人民北路东面从人民北路1号(怀化大厦、钱周率)至凯邦万象城(大润发超市)区域;

  富程路(原人民东路)从起点(通达大厦、凯邦万象城)到终点区域。

  十四、湖天桥小学

  刘塘路以南、南环路以北、湖天大道以西、太平溪以东区域(含怀南廉租房、岩头村)。

  十五、正清路小学

  天星东路以南、南环路以北、东环路以西、湖天大道以东区域;

  锦溪南路以东、东环路以西、正清路以南、天星东路以北区域;

  正清路北面从正清路与顺天大道交汇处起往黄岩方向至终点。

  东环路从市人大铁路桥处起到湖天大道沿线区域。

  十六、实验学校小学部 锦园路小学

  正清路以北、太平溪以南、香洲路以西、太平溪以东区域;

  正清路以南、天星东路以北、太平溪以东、锦溪南路以西区域;

  云集路以南、正清路以北、锦溪南路以西、香州路以东区域;

  天星东路以南、刘塘路以北、太平溪以东、湖天大道以西区域。

  十七、锦溪小学公园路小学

  平安路以南(含沿线区域)、湖天大道以东、太平溪以北、谭口溪以西区域,含锦溪北路沿线区域;

  太平溪以南、香洲路以东、花溪路以北、锦溪南路以西区域;

  平安路以南、迎丰东路以北、顺天北路以西、谭口溪以东区域。

  十八、宏宇小学

  云集路以北、花溪路以南、锦溪南路以西、香州路以东区域;

  正清路以北、太平溪以南、锦溪南路以东、顺天大道以西区域;

  太平溪以北、谭口溪以东、迎丰东路以南、顺天大道以西区域

  顺天大道与迎丰东路交汇点起往南至宏宇新城橡树湾止,其沿线区域;

  十九、怀铁一小

  东面:翻身塘路、广铁怀化计量技术检测中心、机务线以西;西面:以怀北路和长丰北路至第五人民医院为界以东区域;南面:以湘黔铁路怀北段为界以北区域;北面:以怀北路900号为界(含怀北路900号),以南区域。

  二十、鹤翔学校北校区

  怀化北高路公路出口沿线至北环路交汇处。

  附件3:

  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入学有关情况说明

  1.适龄儿童、父母户籍迁入鹤城城区,儿童和父母在鹤城无房产且父母不在鹤城城区工作,不保证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2.适龄儿童户籍迁入鹤城城区,父母为非鹤城城区户籍,应在父母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3.在热点学区内未购房,迁移户籍至热点学区的和在热点学区内务工经商的,将被分流至学位尚不紧张的学校(热点学校指:宏宇小学、锦溪小学、人民路小学、鹤翔学校、河西学校)。

  4.与入学挂钩的房屋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及公寓房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受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受学区指标。

  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一个业主子女享受学区指标后,另一个业主子女须满6年后才能再次享受该套房的学区指标。未满6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5.凡查验出其中任何一项材料做假者,鹤城户籍申请者不安排所申请的学校,非鹤城户籍将不予安排城区公办小学学位。营业执照和经人社部门备案盖章的《劳动合同》证件为真,但无实际店面经商或没有在公司实际务工者,视为材料做假。

  6.2018年起,非鹤城区户籍无房户的进城务工子弟,将以父母居住证和父母在鹤城城区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作为入学的主要依据,两者时长均需一年,具体积分办法见2018年招生入学方案。2018年起不再将合法劳务合同及工商营业执照作为主要入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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