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娄底公开通报11起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例

来源:红网 作者:袁雅琴 曾正群 编辑:于佳丽 2017-06-06 17:55:15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娄底站6月6日讯(记者 袁雅琴 通讯员 曾正群)近日,湖南省娄底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在全市公开通报鸿星新天地打砸案、娄双大道阻工案等11起打击“三强”和减负降本政策落实典型案例。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是个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一把手工程。娄底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懿文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以革命性举措优化发展环境”,要求严厉打击“三强”行为,坚决搬掉阻碍项目落地的绊脚石。此次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充分表明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坚定决心。

  11起被通报的案例:

  1.鸿星新天地打砸案。2017年1月26日,娄星区石井镇白云村村支书肖勇志带领肖凌祥、谢育聃等团伙以讨要工程款为名打砸市级重点项目鸿星新天地商业广场售楼部,并通过阻拦威胁、斧头打砸等形式对人大代表、入驻商家和业主进行恐吓,使鸿星新天地售楼部无法正常招商、入驻商家无法正常经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当日晚,娄星公安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将肖勇志传唤并刑拘。2月2日,十多名不法分子再次围堵并打砸鸿星新天地售楼部。市优化办责成娄星区按照有关规定免去肖勇志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并追究违纪责任,同时向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进行了转办。2月10日,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肖凌祥并刑拘,2月16日对犯罪嫌疑人谢育聃予以网上追逃。3月10日,石井镇党委、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肖勇志予以免职,3月24日,石井镇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肖勇志予以党纪立案。

  2.娄双大道阻工案。娄星区蛇形山镇檀凤村村民钟喜明以异村安置未得到满足为由,在2016年3月以来多次到娄双大道项目施工现场阻工。2016年7月8日用摩托车堵工,导致该段完全停工至9月。复工至今,钟喜明又累计阻工近10次。2017年2月21日中午,娄星区蛇形山镇洪河村村民洪雪黔、洪新黔两兄弟以娄双大道项目征收其家里的土地面积数目不准、征收款未到位为由阻工,2月24日至28日连续强行阻工。公安机关依法对洪雪黔、洪新黔、钟喜明予以行政拘留10天。

  3.娄新高速金竹山互通阻工案。2016年9月冷水江市金竹山镇娄新高速互通工程搅拌站开工以来,该镇杨桥村村民张国中等人成立的劳动服务公司为达到向项目收取管理费、承揽装卸业务等目的,以施工建设影响休息为由,伙同张正文、张兵清、张文能、张吉清、张静多次对娄新高速互通工程搅拌站进行阻工,公安机关依法对组织阻工的张国中予以行政拘留10天,张正文、张兵清、张文能、张吉清、张静予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其中涉案的4名党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新九唐肉联有限公司阻工案。冷水江市中连乡金湾村村民杨新文组织杨勇、杨理红、杨尊利等人分别于2017年2月12日、2月18日、2月25日,在进入新九唐肉联有限公司的公路上以拦阻屠宰商运输牲猪车辆的方式,向新九唐肉联有限公司以及屠宰商施加压力,要求屠宰商雇用他们的车辆进行运输,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安机关依法对首要人员杨新文处以行政拘留12天,杨勇、杨理红处以行政拘留7天,杨尊利处罚款贰佰元的处罚。

  5.娄底大道冷新段阻工案。2016年12月29日、30日,冷水江市中连乡麦元村村民段中辉及其家人看到娄底大道冷新段工程单位的挖机在他家被征收的土地上施工,段中辉以未领取征收款为由阻止挖机正常施工。2016年12月30日,冷水江市中连乡麦元村村民段成伍以政府未给其父母购买失地农民保险为由在娄底大道冷新段施工工地上阻止工程单位的挖机施工。公安机关配合优化部门耐心对段中辉、段成伍的阻工行为进行了教育和劝阻,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迅速查明段中辉、段成伍的违法事实,依法对段成伍处以警告、对段中辉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6.西冲石场阻工事件。2017年1月以来,涟源市六亩塘镇康坪村李连红、吴革华、吴又英三人为首的二十余村民,以西冲石场开采造成房屋受损为由多次阻工,严重影响了石场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公安机关依法对为首的李连红、吴革华、吴又英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7.创安金城售楼部堵门案。2017年1月12日,涟源市石马山镇石梅村大屋组组长廖热声为首的四位村民,以创安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征收其土地时,没有给予合理赔偿为由,将创安金城售楼部大门堵住。创安金城售楼部地处闹市,围观的群众较多,廖热声等人的行为造成了严劣影响。涟源市优化办配合公安机关迅速疏散群众,并依法将廖热声等四人带回派出所询问。公安机关认定违法事实后,依法对廖热声行政拘留10天。

  8.娄衡高速公路阻工案。双峰县(现娄星区)蛇形山镇康南村村民组秦英和其公公王桂田、婆婆胡有兰以自家房屋被娄衡高速公路施工方放炮震坏为由,多次到娄衡高速蛇形山镇康南村施工地段阻工。2016年11月25日、26日,秦英和其公公王桂田、婆婆胡有兰三人走到娄衡高速长冲互通B匝道施工地点,采取站在工地挖机、钻机前、拦路不准施工车辆通行等方式阻止施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秦英、王桂田、胡有兰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9.芦茅江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强行阻工案。自2015年初以来,新化县上梅镇下田村部分村民以芦茅江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煤炭二处小区)部分楼盘的土地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前是他们村的为由,要求政府补贴土地款,或者安排他们村的村民到工地做工,部分村民经常到工地阻工。施工单位新化县鹏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息事宁人,多次拿钱交付村民。2016年12月28日,以李立英、王水桃、李贵初、孙智斌、王满贞、刘小红等人为首的数十村民又来到D区D4栋工地阻工。公安机关将阻工人员带离现场,依法对李立英、李贵初、孙国强、安金香、唐露云、刘小红、王满贞、孙智斌、王水桃九人给予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10.坐石乡农机站强行阻工案。2017年1月13日上午,新化县坐石乡卫生院在原农机站位置砌挡土墙。坐石乡毛坪村的康作南、康平清、康秀丽等十多个村民以施工点在1974年以前属于他们毛坪村第五生产队(现在的五组和十二组)所有,要求乡政府补偿他们村民5万元未果为由,强行阻工,并与施工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公安机关在强制传唤康作南的过程中,康怡光、康忠灿、康平清、康秀丽、康厚林、黄晚珍等妨碍执法,阻止警车离开,直到第二天早晨七点多钟才自行将警车送到坐石派出所。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康作南、康平清、康秀丽、黎少梅、黄晚珍、康忠少、康荣光、康爱新、康续光、康厚林、康怡光、康雪光十二人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11.减负降本典型案例。在娄底市开展的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中发现如下问题:一是未按国家、省文件规定时间降低收费标准。如土地档案资料登记查询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档案利用技术服务费等;二是已取消项目继续收费。国家、省文件已取消收费项目如施工图审查费仍在执收;三是缩短检测周期,增加企业负担。市质监局计量器械检验所对计量器械使用单位缩短检测周期,多收检测费,变相增加了企业负担。市县两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针对上述违规收费问题已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并分别责成相关单位对多收费用全部予以退赔,确实无法退赔的,追缴财政。

来源:红网

作者:袁雅琴 曾正群

编辑:于佳丽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7/06/06/937826.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