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周咏清起诉岳麓公安分局 法院认定公安机关拖延履行职责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刘鸿伟 曾妍 编辑:陈佳婕 2017-06-06 10:51:11
时刻新闻
—分享—

  市民报警称广场舞扰民,公安机关协调走访处理无果

  法院认定公安机关拖延履行职责

  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6年度湖南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周咏清起诉岳麓公安分局一案。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根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判决,责令岳麓公安分局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周咏清的报案作出处理。二审中,岳麓公安分局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撤回上诉,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双方当事人按一审判决执行。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实习生 刘鸿伟 通讯员 曾妍 长沙报道

  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6年度湖南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周咏清起诉岳麓公安分局一案。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根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判决,责令岳麓公安分局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周咏清的报案作出处理。二审中,岳麓公安分局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撤回上诉,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双方当事人按一审判决执行。

  起诉:公安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

  周咏清家住岳麓区广厦新苑。每天晚上8点左右,社区部分居民会到他家楼下的人行道上跳广场舞,每次约一个小时,还会用音箱器材播放音乐。他认为,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自己的生活,2013年5月2日晚,他拨打110报警。

  望城坡派出所接警后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建议周咏清“去环保部门申请鉴定”。见事情无法解决,周咏清多次到派出所要求处理。

  此后,望城坡派出所干警多次劝说,还与当地社区干部一起召集参与跳广场舞的居民协商交流,但一直协商无果。

  一段时间后,眼看此事始终未能解决。周咏清认为,岳麓公安分局未依法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利的法定职责,向长沙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2013年10月31日,他收到长沙市公安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岳麓公安分局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驳回他的复议申请。周咏清感到不服,因此起诉。

  岳麓公安分局辩称,民警照规定进行了接出警登记,依法告知报警人相关情况,并告知如果因噪声问题需要投诉维权,还可进一步向环保等部门申请鉴定。而且跳舞时间不是在晚间十时至凌晨六时之间,跳舞群众也不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因此,公安机关只能劝说跳舞群众将音量尽量调小。而且走访发现,没有其他用户认为被音乐声干扰。

  判决:噪声鉴定应由公安机关提出

  岳麓区法院认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查处因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行为,属于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岳麓公安分局做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劝说协调工作,但对于周咏清报案中所称的部分居民在楼下跳广场舞并使用音响器材这一行为是否存在违法等实质问题一直未作出明确认定,对案件的办理也未做出处理决定,应当认定岳麓公安分局系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即使在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需要环保部门作出鉴定,也应当由岳麓公安分局向环保部门提出,而不是建议周咏清“去环保部门申请鉴定”。尽管岳麓公安分局认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居民使用音响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有法律依据,也应当在调查清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或其他相应的处理决定。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必须完全、彻底、及时履行查处噪声扰民的法定职责,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对当事人的申请做出明确的最终结论并告知。公安机关虽已开始履行法定职责,如做了一些调查取证和劝导工作等,但没有完全、彻底完成其法定职责的行为。

  链接

  遭遇噪声污染请找这些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将噪声污染分为:工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交通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四类,针对这四类噪声污染问题,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相应的管理部门,环保部门的职责是对噪声污染统一监督管理,对工业噪声污染和建筑噪声污染具体分工管理;交通噪声污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由公安机关具体分工负责,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对造成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管理,给予警告和处以罚款。

  根据5月1日正式施行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处罚权划归至城管部门的职能范围内。

  相关新闻

  去年全省994人因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被惩处

  红网长沙6月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实习生 刘鸿伟 通讯员 曾妍)6月5日,记者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以来,湖南法院审结一、二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共计3072件。其中,审结各类一、二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92件,判决994人,民事案件1989件。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刘鸿伟 曾妍

编辑:陈佳婕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7/06/06/937998.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