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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查处林业行政案件56起 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任凭 刘慧婷 龙彩霞 编辑:唐韵 2017-06-07 09: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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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放生野鸭。

  红网益阳站6月7日讯(记者 任凭 实习记者 刘慧婷 通讯员 龙彩霞)借“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等契机,连日以来,湖南省桃江县林业局多次深入林区群众中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了林业执法及宣传力度。

  此外,林业局还通过以案释法,用典型案例提醒群众不要以身试法,将对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5月31日,桃江县林业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修山镇农贸市场附近有人非法出售野生动物,桃江县林业局执法大队会同修山镇林业站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展开调查。

  经查实,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件系来自新化县桑梓镇的农民袁某所为,在未取得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前提下,擅自无证运输及经营湖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鸡6只、野鸭4只、鹧鸪9只。

  依据《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十八条、二十二条规定,林业局执法人员对上述野生动物予以没收、并对责任人予以罚款,当场将所查获的野生动物放归大自然。

  截至6月5日,林业局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56起,补种树木4085株,行政处罚58人次,成功救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腹山雕、小灵猫,省重点保护动物豹猫、刺猬等,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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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凭 刘慧婷 龙彩霞

编辑:唐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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