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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转让后被人利用账号贷款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刘鸿伟 曾星原 余佳倩 编辑:刘飞越 实习编辑 李丽 2017-06-18 11: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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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怀化6月1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实习生 刘鸿伟 通讯员 曾星原 余佳倩)淘宝店主雷某转卖淘宝店铺后,其个人支付宝账户却被买家张某申请贷款。近日,怀化辰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网店转让的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应向原告雷某偿还其利用原告雷某账户进行的贷款共计20194.48元。

  去年4月,淘宝店主雷某通过中介公司签订网店转让合同,以2万元的价格将网店转让给买家张某。之后,被告张某利用原告雷某的私人支付宝账户进行贷款消费欠款20194.48元。双方多次私下协商未果,雷某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雷某、被告与中介公司三方签订的网店转让合同合法有效。张某在受让雷某的淘宝网店后,利用雷某私人支付宝账户进行贷款,其行为构成违约。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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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凌如 刘鸿伟 曾星原 余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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